北京時間2012年12月28日– 華視傳媒(“華視傳媒”或者“公司”)(納斯達克代碼:VISN)今天宣布公司已重新符合納斯達克股票上市規(guī)則中對最低買入價格的要求。
此前,公司曾收到納斯達克的通知函,稱華視傳媒美國存托股在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7月12日期間的連續(xù)30天交易日中收盤買入價低于1美元,未能符合納斯達克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5450(a)(1)條所規(guī)定的1美元最低標準。依據(jù)納斯達克上市規(guī)定,公司有180天寬限期,即須在2013年1月9日前使公司重新符合納斯達克上市規(guī)則的要求。
2012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納斯達克上市資格小組(Listing Qualifications Group)的通知函,稱華視傳媒美國存托股收盤買入價已在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26日期間的連續(xù)10個交易日中達到或超過1美元,重新符合納斯達克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5450(a)(1)條所規(guī)定的1美元最低標準。
就此信息,易觀國際首席分析師李智表示,從戶外行業(yè)來講,移動電視的媒體形態(tài)是充分得到市場認可的,不僅滿足了移動電視受眾出行時間的信息獲取需求,而且也獲得了廣告客戶的認可。尤其是華視傳媒作為該市場當中的領導者,深耕7年,不斷聚集優(yōu)質媒體資源,提升聚合媒體的傳播價值,推動移動電視市場的發(fā)展,而此次重新符合納斯達克上市要求,也進一步驗證了資本市場對于華視傳媒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