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從4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明確規(guī)定了12類必須強制架設視頻系統的場所和區(qū)域,其中城市主要出入口、重要交通路口、大型廣場等公共場所的視頻系統必須由政府組織建設,任何私人或單位不得私自架設。
記者了解到,2008年該省警方應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破獲各類案件一萬多起。根據辦法規(guī)定,應當建設視頻系統的12種場所和區(qū)域,除涉及國家安全等重點場所、重點部位外,旅館、公共娛樂場所、網吧、大中型商貿中心、公園、大型廣場、醫(yī)院、學校、幼兒園等公眾活動和聚集場所的重要區(qū)域,以及住宅小區(qū)的出入口和周界、城市公交、客運車輛和客輪等公共交通工具都應建設視頻系統。對于屬于以上應當設立而未設立視頻系統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對不執(zhí)行的單位將處以最高一萬元的罰款。
辦法強調,雖然在旅館強制要求設立視頻系統,但卻禁止在旅館客房設立。不僅如此,勞動者、學生等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衛(wèi)生間等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場所和區(qū)域都禁止安裝視頻監(jiān)控設備。不該或違規(guī)進行安裝視頻監(jiān)控系統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公安機關強制拆除,并對單位處5000元至3萬元的罰款。
辦法同時規(guī)定,除由公安機關組織竣工驗收外,其他場所和區(qū)域建設的視頻系統應當報公安機關備案,拆除也應當報公安機關備案。
根據辦法,攝像頭所錄入視像資料的有效存儲期不少于15日,涉及公共安全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重要信息資料的有效存儲期不少于兩年。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因執(zhí)法工作需要,可無償查閱公共安全視像資料,但需要復制或者調取有關信息資料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準。
辦法設定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和管理中相應的監(jiān)管措施和法律責任:對該建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而不建的、不按時將視頻系統建設的有關資料報送的、未采取保障視頻系統安全運行管理措施以及未建立或者違反信息資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單位設定了限期改正和行政處罰;對違反辦法規(guī)定在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場所、區(qū)域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或者其他單位、個人擅自在應當由政府組織建設的場所、區(qū)域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定了責令限期拆除和行政處罰,對拒不拆除的,設定了由公安機關強制拆除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