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guī)定,浙江金華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婺劇藝術研究院(浙江婺劇團)的委托,以公告的形式邀請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舞臺音響設備采購項目的競爭性談判采購活動,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談判項目編號:YG2015-SB818-ZFCG049
二、采購項目名稱及數(shù)量:
序號 |
項目名稱 |
技術規(guī)格簡述 |
數(shù)量 |
單位 |
項目資金 |
1 |
舞臺音響設備 |
詳細的技術參數(shù)及要求將在談判文件中闡述。 |
1 |
批 |
69萬元 |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
(2)具有相應經(jīng)營能力的獨立法人企業(yè);
(3)所提供的產(chǎn)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要求;
(4)本采購項目謝絕以聯(lián)合體的形式參加談判。
四、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發(fā)售時間及地點等:
(1)競爭性談判文件發(fā)售時間: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2月3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2)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地點:浙江金華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號高陽大廈二樓)。
(3)競爭性談判文件售價為:500元,談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首次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15年12月4日9:30截止
六、首次響應文件提交地點:金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3室
七、談判時間:2015年12月4日9:30開始
八、談判地點:金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3室
九、談判保證金及交付方式:
談判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叁仟元整(¥13000.00元);
交付方式:要求供應商在2015年12月3日16:00(開標前一個工作日)前,以匯票/支票/銀行轉(zhuǎn)帳/網(wǎng)銀的方式從其單位賬戶交入下列賬戶內(nèi)。
戶 名:浙江金華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金華銀行李漁支行
賬 號:1306226200000168
交納要求:交納保證金時請在交款單據(jù)的用途欄中注明項目編號(SB818)。
十、其他事項:
1、領售談判文件時須攜帶資料(須提供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1)供應商營業(yè)執(zhí)照及稅務(國、地稅)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quán)委托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供應商單位授權(quán)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供應商在領售談判文件時,必須按本公告第三條的要求提供合格的報名資料。
十一、采購單位:浙江婺劇藝術研究院(浙江婺劇團)
聯(lián)系人:朱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79-82307350
十二、代理機構(gòu):浙江金華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金華市八一南路428號(高陽大廈二樓)
聯(lián)系人:謝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79-83182626
傳真: 0579-83180768